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21年度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项目范围
(一)本年度以资助方式扶持文学作品。重点资助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自觉承担起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弘扬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作品。重点资助秉承正确的历史观,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弘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表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的作品。重点资助深入挖掘中华文化底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时代内涵的作品。
(二)资助出版文学作品集。应为2021年11月30日前创作完成且公开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包括长篇小说(含网络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报告文学集、散文集、诗歌集、文学评论集、儿童文学集、民间文学集。字数以20万字左右为宜。
(三)资助优秀文学期刊的编辑出版和优秀文艺类网络传播平台运营。应为截至申报日连续出刊或运营两年以上的文学期刊和文艺类网络传播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扶持项目必须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扶持的单位(个人)必须是项目版权(著作权)所有者,所有权属多家单位(个人)的,必须持有全体合作者签署的文件。
(三)申报扶持的单位(个人)须提交《办法》第十六条列举的相关资料,以及申报作品样本、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三、申报程序、时间
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附件2(均一式七份)。各相关学院填写附件3(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申报材料、汇总表(签字盖章)请集中报送至厚德楼305室,电子档材料发送到95345687@qq.com,不接受个人申报,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联系人:高京,联系电话:0713-8621626。
附件:
附件1:2021年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关于印发中共黄冈市委宣传部 黄冈市文化艺术基金会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扶持办法的通知》(黄宣发〔2019〕10号).pdf
科技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