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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浏览量:59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与开发处新 文章来源:2021-09-26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21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八批)

2.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所在工作单位为在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具备条件的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申报内容信息准确、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省教育厅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各类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入选的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

5.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有关项目。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但应经我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至10月8日(以纸质件送达时间为准),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人须认真研读项目申报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本次申报启用2021年版申报书,请自行在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社科研究栏目下载,或在本通知附件2、附件4中下载。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2)申报书纸质材料全部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各申报人每项申报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单独粘贴申请书封面。补充:按照“⑴申报材料之一:《申报评审书》”、“⑵申报材料之二:《申报评审书附件》”的顺序,分别装订(填写目录和页码)6套。

(3)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5)。

(4)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档统一发送到95345687@qq.com,纸质材料送到厚德楼305办公室。

3.各学院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校内外专家论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申报的积极性,统筹安排、协调组织好项目申报。要从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研究基础、条件保障等角度,择优推荐申报,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资格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科技处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科:高京,电话:0713-8621626,厚德楼305办公室

 

科技处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八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说明.docx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说明.docx

附件4: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书(2021年版).docx

附件5:XX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青年理论家申报材料汇总表(2021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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