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黄冈市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 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黄冈市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
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协《关于开展黄冈市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黄科协字〔2021〕15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黄冈市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前公开发表,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的学术论文,获黄冈市各县市区主要领导批示或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有独特见解的调研、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科技工作者建议,均可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参加评选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在我校工作的科技人员。已参加第十届评选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每位作者限申报一篇。
二、申报办法
申报的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应具备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对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申报的论文需由第一作者提出申请,须交纳下列材料:
1.《黄冈市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报送一份电子版;
2.论文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原稿为外文,需提供详细中文摘要,同时报送一份电子版;
3.刊载论文的学术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目录复印件(一式两份);
4.获黄冈市各县市区主要领导批示或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工作者建议应附批示复印件或采纳单位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三、评选等级
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分一、二、三等,获奖论文作者由黄冈市人民政府发文通报并颁发相应等级的优秀论文证书。如论文作者是两人以上的获奖论文,其论文证书按论文发表时的署名顺序发至第三作者。
四、申报时间
市科协论文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本次评选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丹
电 话:8833836
邮 箱:48663323@qq.com
附件:
科技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