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湖北省教育厅已经启动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专项资助重点课题另行组织申报。
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2、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3、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同一个负责人同一个课题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方法
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四、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科技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2、课题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1份(含活页)和电子稿给所在学院;各教学学院初审、做好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盖章,于6月4日将申请书纸质(含活页)各1份报送到科技处;
3、6月11日前,科技处完成申报审查、组织评审并公布推荐申报名单;
4、6月18日前,待科技处向省教育厅取得申报账号后,发放给推荐申报课题负责人,推荐申报课题负责人取得申报账号后,按要求将《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课题申报”系统上传到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网址:http://www.hbies.cn/)。
5、各学院报送定稿的申请书(含活页)纸质版一套到科技处;定稿的电子版《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以姓名+评审书/活页命名、PDF格式发到指定邮箱,电子邮箱为95345687@qq.com。
6、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地点:厚德楼305办公室
电话:0713-8621626
联系人:高京
电子邮箱:95345687@qq.com
附件: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pdf
附件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