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批准,2020年度湖北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湖北发展研究奖的参评对象为: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县(市、区)政府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干部,省直机关、省属事业单位和干部,省内各类政策咨询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上述机构的研究人员,省政府咨询委员的咨询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咨询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等策论性研究成果,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文件不属申报范围。
2、研究成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对促进湖北(黄冈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理论指导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
3、研究成果被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采纳应用,对推动湖北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有书面证明材料)。
4、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其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名次排列无异议。
5、申报成果的产生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6、已经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级奖励以及本次已申报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办法
1、2020年度湖北发展研究奖评选采取限额推荐申报的办法进行,我校申报指标为5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2、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科技处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湖北发展研究奖评审委员会印制的《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表》(可登陆“湖北政研网”www.hbzyw.gov.cn下载)。
2、申报成果原件。如申报成果超过10000字则应提供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
3、成果应用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必须提供纸质合订本一式六份,另单独提供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单行本两份和全部材料的电子档,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0713-8833836
科技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