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为:35万元/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均为:20万元/项。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人条件
1.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课题申报范围及指南说明
本次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限项规定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限项限定如下: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书》及《活页》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各学院需按照11月份科研工作例会要求开展项目申报论证工作,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每一份申请书进行指导,报送材料时需附上每个项目指导专家名单及指导意见,未经专家指导的恕不受理。
3.纸质材料集中申报日期为2019年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4.2月18日后学校再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一对一指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