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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浏览量:72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与开发处新 文章来源:2021-12-24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和《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四、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标明:黄冈师范学院)、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学院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五、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25日—2月20日,请各学院组织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们积极申报该奖项,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附件,填写申报书并准备佐证材料。

  2.2019年2月21日—2月22日,各学院按上述第四款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到科技处成果科。

  3.2019年2月23日-2月28日,科技处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评审情况和上级部门下达的申报指标确定我校推荐上报成果名称。

  4.2019年3月1日-3月8日,公示拟推荐申报成果名称,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重新提交有关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六、其他说明

  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也不能使用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

  2.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3. 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需交科技处进行审核,并在网上上传。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也无需为此注册个人账户。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联系电话:8833836,联系人:高京。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申报评审表》

     3.申报答疑

 

科技处

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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