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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及观摩展览活动的

浏览量:36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与开发处新 文章来源:2017-10-11

关于开展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及观摩展览活动的

  

 

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实践“三创”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热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学校开展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及观摩展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于申报前完成的科研成果,包括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件科学成果、美术作品、艺术作品、文学作品、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等。

鼓励已获校外各种科技创作活动奖励的成果参加本次评选。与科技创作无关的竞赛奖励的成果、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属于此次范畴。

二、申报材料

1、每项成果须填写《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一份,每人限报一项。

2、每项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各一份。

3、每项成果应单独装袋,一项一袋,并在袋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及成果名称。申报材料中如有实物(含软盘),须在实物上标签注明相应人名和成果名(与申报表一致)。

三、申报时间

个人向所在学院申报时间为1020日之前,各学院须在102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次性报送科技处,过时不予受理。不受理学生个人申报。

、评审与奖励办法

学校将于10月底前组织召开评审会,对申报奖励的成果进行评审。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励等级,特别突出的可授予特等奖。凡获奖者,学校正式发文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与奖金。同时对优秀指导教师予以表彰。获奖成果将以展板的形式展出并组织观摩学习,且择优推荐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请各学院在本单位公告栏上张贴该通知,并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申报表可让学生在校园网科技处网页上下载。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621626

附件: 

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doc 

                                             

                                         学工部(处)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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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13-8833836 E-mail:keji@hg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