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2016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继续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 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现工作地点在湖北的单位。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者须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四、各单位报送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
1.《汇总表》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申请书》2份;
3.《研究成果》打印稿一式4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部分附在封面之后,成果之前。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将会被取消参评资格。)
4.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957194337@qq.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XX单位2016一般项目申报材料”)。
5.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申请书》及《研究成果》)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请书封面。
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五、申报截止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汤恒耀,电话0713-8621626。
附件1:附件1:课题指南.doc
附件2:附件2:项目申报表格.rar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