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等类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等类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2年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整合资金、突出重点、集中财力、有所专攻”的总体要求,科技厅决定设置10类科技计划项目,分别是:
1.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2.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项目。重点支持以新产品、新工艺为目标导向的研发项目,资金直接支持到企业。该类项目可以设置子项目,由企业牵头,多家单位参与承担子项目,体现技术研发集成。
3.创新型试点企业补助项目。重点选择具有典型示范效应、创新水平高、经济效益增长明显的试点企业予以补助。
4.公益性科技研究项目。重点支持资源环境开发及保护、地震、气象、医疗、品种选育、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土壤治理等方面的公益性技术研发。该类项目主要支持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
5.科技创新条件与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合作研发机构、科研条件和产业技术研发平台等方面的项目,为产业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6.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该类项目既要面向原始创新、面向科技人才,更要面向产业、面向企业,重点支持具有相对前瞻性、原创性的应用基础研究,为产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突破性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创新性技术成果。主要支持对象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项目可设置若干子课题。
7.软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科技、经济等领域的战略、政策、体制、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活动。项目可设置若干子课题。
8.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基层科技工作条件与能力等方面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9.对外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推进我省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着重支持制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的合作研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出口创汇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出口产品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转变;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该类项目分对外合作项目和科技兴贸项目。
10.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增强其创新能力。
二、 项目指南
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三、 相关要求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申报与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时,请项目申报负责人进入省科技厅网站(网址:www.hbstd.gov.cn),登录“网上办事登录”系统并选择“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进行相关操作。书面申报时,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将网上申报的受理编号标注在书面申报材料的左上角。以上操作完成后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将申报书电子版上传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系统中。
2.推荐单位。企业申报的项目,推荐单位为市州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作为推荐单位,推荐本单位的申报项目。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作为推荐单位,推荐辖区内企业的申报项目。
3.受理。省科技厅不受理国家保密项目或含有国家保密内容的项目,不受理超过限额申报数的项目。不受理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不一致的项目。不受理一个企业申报多个项目。
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项目、创新型试点企业补助项目按所属领域,由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受理;公益性科技研究项目按所属领域,由农村处、社发处受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基础研究处受理;软科学研究项目由政法处受理;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由高新处受理,孵化器项目由协调办受理,技术转移机构项目由成果处受理;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由合作处受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由高新中心受理。
4.截止时间。各类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
5.纸质材料份数:项目申报指南规定份数+1份。
6.项目评审费,每个项目交300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夏启中 汤恒耀
联系电话:0713-8621626、8833836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