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34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与开发处新 文章来源:2010-12-14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310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请申报以上三个学科的申请人及时到相应网站查阅申报信息。

    3、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4、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6、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7、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8、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全国哲学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9、申报人将《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7份夹在申请书内,和申请书分开装订)、电子版文档将通过科技处科研管理系统平台上传,纸质材料交各单位审核集中汇总后,于2010211前报送至科学技术与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

  10、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努力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与开发处联系,联系人:夏启中、汤恒耀,联系电话:0713-8621626

 

附件:

1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2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

                                                          2010年12月13


黄冈师范学院科学技术与开发处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

办公室:厚德楼三楼302室 传 真:0713-8833836

联系电话:0713-8833836 E-mail:keji@hg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