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浏览量:47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与开发处新 文章来源:2010-08-25

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教育厅转发文件未下发),现将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凡推荐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候选组织、候选项目,除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自然科学奖

    主要论文、专著到推荐截止之日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目研究中的学术贡献。对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如署有国外工作单位的,应当由国外工作单位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属于作者的书面证明。上述两种情况不能提供书面证明的,不应作为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进行推荐。

    科技专著不得单独推荐自然科学奖,应作为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和相关论文一并推荐。

    在医疗卫生类科技成果中,属生物学和基础医学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应推荐自然科学奖;通过临床观察或病例分析研究发现某些对治疗疾病有意义的规律、现象和特征并有新的理论观点的成果,亦按基础研究类成果报自然科学奖。

    2、技术发明奖

    原则上是已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应用于生产实践三年以上(到推荐截止之日),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取得2005年以来省科技成果登记号的科技成果。

    3、科技进步奖

    应用于生产实践三年以上(到推荐截止之日),并取得2005年以来省科技成果登记号的科技成果。

    推荐软科学研究成果,原则上为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学科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应(引)用三年以上,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并已取得软科学评审证书(或相当的评价证明)一年以上(到推荐截止之日)。

    科普作品可以作为公益类项目,推荐参加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为鼓励工人、农民的科技创新,其完成的创新成果,可以推荐参加科技进步奖的评审。

    2010年将在科技进步奖内新增自主创新企业评审组,具体要求见推荐工作手册。

    4、成果推广奖

    必须推广三年以上(到推荐截止之日),经过县(处)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项目;曾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获奖以后又进行了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获奖满三年后,也可推荐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

    5、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按《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和要求进行推荐工作。2009年申报创新奖但未获奖的企业,如果没有新的创新内容和新的业绩,不得再申报和推荐。

    二、推荐方式

    2010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仍采取分配指标限额推荐的方式。请推荐单位严格按所分配的指标推荐项目(在分配指标内奖种不受限制)。

    1、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的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属于行业部门的单位,可以由省政府组成部门或直属(管理)机构推荐。部分中央在汉单位可以直接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推荐。我校推荐工作由科学技术与开发处组织。

    2、专家推荐。3位以上熟悉该成果研究方向的院士可联合推荐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科技成果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每人每年仅限推荐一次。当项目出现异议时,有责任配合协调解决。

    3、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可自由推荐,不受指标限制。

    4、科技进步创新奖企业评审组的指标单独下达,每个市、州推荐单位限报一项。(根据此规定,我校限报1项)

    5、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应按照有关要求对报奖项目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确保报奖材料的真实性,并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推荐。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为《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包括纸质推荐书和电子推荐书。纸质推荐书提交6份,原件中附件部分的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可以只提供复印件,其余一律提供原件。电子推荐书在“湖北省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中填写和上传,上传的附件要求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关于推荐书的填写要求以及湖北省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的使用方法见附件《湖北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请务必严格按照推荐书的填写要求填写《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时请准确填写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全称以及完成人的姓名、手机、固定电话及email地址。附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湖北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不得提供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电子推荐书和纸质推荐书内容应一致,一般情况下评审以电子推荐书为主。

    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的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通过省奖励办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湖北省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电信网网址http:// 58.48.110.210,教育网网址http:// 59.71.190.8)。根据推荐指标数,生成报奖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分发给相应的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由专家推荐的报奖项目,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到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领取。

    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进入“湖北省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电信网网址http:// 58.48.110.210,教育网网址http:// 59.71.190.8),完成推荐书主件的填写和附件上传后,通过该系统导出并打印纸质推荐书主件,连同附件在推荐截止日之前按要求提交给科技处。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专家)形式审查完成人(完成单位)上传的报奖项目主件文件及附件文件后,填写推荐意见,进行网上推荐,并打印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经网上推荐后,将所推荐项目的纸质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以及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一并提交给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0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网络推荐截至日期为42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请于2010422以前报送科学技术与开发处郑凯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

    科技奖励推荐结束后,请有关单位、个人注意浏览湖北省科技厅网址 www.hbstd.gov.cn),可以了解科技奖励评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体现评审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2010年省科技奖励的初评工作仍采取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复评按照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全部采取异地电话答辩方式。

    联系人:郑凯  8621626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

                                                                  201046


黄冈师范学院科学技术与开发处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

办公室:厚德楼三楼302室 传 真:0713-8833836

联系电话:0713-8833836 E-mail:keji@hg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