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和发展研究奖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2022年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和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研报告或咨询决策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文件不属申报范围。 2.参评成果应被同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应用,或在市厅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对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其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名次排列无异议。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5.已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级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本次优秀调研成果奖和发展研究奖亦不得相互重复申报。 6.评选采取限额推荐申报的办法进行,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 二、申报材料 1. 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 (1)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 (2)调研成果报告及封面(附件2)各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 2份完整版(保留作者单位、姓名等全部信息),5份评审版(报告及封面均须隐去作者单单位、姓名等信息,文中可能泄露作者身份信息的内容也要作适当文字处理)。成果报告限4000字以内。 (3)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 湖北发展研究奖: (1)填写《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表》(附件3)。 (2)申报成果原件。如申报成果超过10000字则应提供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 以上申报材料提供纸质合订本一式五份,申报表在上;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提供纸质一式5份;以上内容电子版放入光盘一份同时报送。 三、申报指标 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和发展研究奖为限项申报,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我校限报2项,湖北发展研究奖我校限报5项,请各学院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报人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申报质量。若超出限报数量,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四、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5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科技处,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逾期者不予受理。6月6日,学校将按要求上报材料。 联系人:刘丹,联系电话:8833836,邮箱:48663323@qq.com
科技处 2022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