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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862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与开发处新 文章来源:2022-09-29


关于启动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学校科学研究的核心竞争力,提高高级别项目的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及时做好组织、宣传和项目论证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及提升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等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确定选题(20229月底-10月上旬)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召开项目申报动员会议,对申请人的前期基础、科研团队、项目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评、筛选或整合,组织申请人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划、往年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安排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项目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辅导和指导,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及学科前沿确定2023年拟申报的选题。


第二阶段:全校动员,举办专项辅导(202210月上旬-11月)

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申报人进行辅导,指导申请人熟悉并了解项目申报的趋势与特点、资助重点、项目选题、申请书撰写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请各单位将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姓名及项目名称、类别等意向信息调查表(见附件)于1010日前发送到jimgao@hgnu.edu.cn,需要开通系统账号的项目申请人以学院为单位联系科技处项目科305办公室高老师。


    第三阶段:撰写项目申请书,组织初评(202210-11月)

申请人要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为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申请书格式可参考2022年版各类项目撰写提纲。

请各单位通过召开研讨会、项目论证会等方式,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在项目选题的科学性、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研究目标的明确性、研究内容的合理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给予评议及指导,并根据项目申报书的质量进行排序报科技处。


第四阶段:学习指南,组织复评(202212-20231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室、教育部等上级管理部门一般于12月底或1月初下达基金申报通知, 1月中下旬下达项目指南,学校科技处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学校科技处将邀请校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一对一指导,要求申请人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交至所在单位,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学院将申请书和专家论证意见等电子档材料一并交至科技处留档备查。


第五阶段:再次提炼,形成定稿(20231 -2月)

申请人对照申报指南和专家复评反馈意见,做好申请书的修改、完善工作,最终形成定稿。本年度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工作由项目组、学院及科技处共同完成,审查工作分三步进行,一是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形式审查表及国家基金项目指南进行自查;二是由科技处会同各学院科研秘书进行集中核查;三是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确保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定稿无形式问题,并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纸质档报送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动员、组织工作,院系领导要统筹项目的申报,充分发挥科研团队、科研组织和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做有组织的科研,动员和鼓励老师积极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切实保证项目申报的质量。

 

         附件:202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调查表.xlsx

 

科技处

20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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