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3年黄冈市“最美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推荐2023年黄冈市“最美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作风廉洁,遵纪守法。
(二)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创新、科技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医疗卫生、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三)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为推动黄冈社会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科技工作者。
曾获得过市级或以上“优秀科技工作者”“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1.只从理工科院系中推荐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科技工作者,每个院系限推荐1名。
2.我校科协从院系推荐候选人中,向市科协推荐候选人总名额为1名。
三、材料提交
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
1.《黄冈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份;
2.评选征求意见表1份;
3.黄冈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4.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作为照片名。
5.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的视频(MP4或MOV格式,数量不限),要求单个时长在3分钟以内,横屏竖屏拍摄均可,画面人员穿着得体,避免逆光拍摄,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
推荐材料避免涉及国家秘密。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13日前报送以上推荐材料。
科技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