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届“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参加全国政协文艺界社科界委员联组会、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精神激励,充分激发社科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贡献社科力量,省社科联决定开展第三届“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在成功推选宣传第一、二届“最美社科人”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三届“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2023年度再推选一批在立德树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社科工作者典型,着力在全省社科界弘扬正能量,让优秀社科人才成为新时代引领湖北社科高质量发展、为祖国和人民立德立言的标杆、榜样。
二、推选标准
1.政治坚定,胸怀大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研究导向。坚持学术研究服务我国改革发展伟大事业,服务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
2.勇挑重担,克难奋进。运用科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我省乃至全国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湖北建设先行区做出了重要贡献。
3.守正创新,治学严谨。热爱哲学社会科学,坚持学术原创,在重大改革问题上,能进行认真调研、充分论证、深入研究,以创新性学术成果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坚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严谨治学态度,具有良好学术道德,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真正把做人、做事、做学问统一起来,立志做大学问、做真学问。
4.无私奉献,品德高尚。能坚守“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无私奉献精神,立德为先、诚信为本,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坚定理想、涵养道德、砥砺品性,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感人的先进事迹,适合公开宣传推广,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活动安排
1.学院推荐。7月8至7月13日,教学学院根据上述条件遴选“最美社科人”候选人并向科研处报送候选人材料。我校推荐至省社科联候选人不超过2人。
2.学校评审。7月14至7月21日,科研处组织评审,遴选“最美社科人”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审定并公示。
3.组织上报。公示结束后,于7月26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省社科联。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社科人”评选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
3.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推荐表WORD版和纸质版请报送至科研处301办公室。
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0713-8833836
联系邮箱:48663323@qq.com
科研处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