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推荐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奖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3.2021年度、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征集程序
1. 提名申请
有意向通过我校提名的项目完成人,向科研处报送《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2. 科研处汇总所有单位的汇总表,并向省教育厅申请后,将向所有符合提名要求的项目统一发放申报秘钥。
3. 提名汇总表报送科研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中午12:00点。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1. 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完成人按照2023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3)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 请项目完成人提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自然人账号),并于2023年11月1日后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科学技术奖,凭申报秘钥(另行发放)登录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网上填报务必在2023年11月17日18时前完成。
五、单位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提名单位需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
1.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其中1份留科研处存档),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纸质档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2. 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丹
联系电话:0713-8833836
科研处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省科技厅官网: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310/t20231030_49199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