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心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启动。现就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的项目范围
2017年以来在中心立项的所有达到结题条件的基金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项目结题的条件
1. 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
(1)在C刊公开发表论文的;
(2)获省级及以上领导签批或省级以上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的
(3)出版专著的。
2.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
(1)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的;
(2)在党内法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的;
(3)学术论文在全国党内法规学术会议上获奖或做交流发言、且在普通大学学报上发表的;
(4)完成获市级主要领导批示的调研(咨询)报告的。
3.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
(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
(2)完成获市级领导批示的调研(咨询)报告的。
上述所称论文、报告、著作必须与项目相关,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且以“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为第一作者单位,还须标注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资助课题。
三、结题时间安排
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四、结题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
2.项目研究成果原件(中心复印后返还)。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湖北省黄冈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北区致远楼413室)
邮编:438000
电话:13971703346
联系人:刘老师
QQ:409387661 E-mail: 409387661@qq.com
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