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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365 文章来源:科学研究处、社会服务办公室 文章来源:2024-11-06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4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自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科研统计的内容为:我校教职工自202411日至20241115日形成的各类科研成果及申报、立项和结题的各类科研项目。上述科研成果申请人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同步进行登记(登记时间另行通知)。2023年未登记的成果、项目本次可补登

20241116-1231产出的科研成果202513日前登记完成的,计入年度个人科研考核分,涉及到的科研奖励2025年将安排补报。

二、统计类别

1.科研项目统计类别为:在统计时间范围内申报和立项的校内外科研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及本年度已结题的校外各级各类项目。每个项目只统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立项及结题的项目但是统计表中“项目成员”栏应登记完整

2.科研成果统计的类别为:论文、获奖、著作、专利(含软著)、研究报告、成果鉴定、行业标准、动植物品种审定等。每一项科研成果只登记在一个主要完成人名下,不得重复登记。

三、统计材料要求

1.科研成果材料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其中,

1)科研论文、研究报告原件由各单位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完整清晰扫描件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论文)上传科研系统同时科研处。SSCISCIEI(源CPCI论文收录证明202411-20241115处统一检索。

2)专著、编著、译著的原件1本留存科处,完整清晰扫描件封面、目录和版权页)上传科研系统同时科研

3)专利(含软著)成果鉴定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各单位审核后退还申报人清晰扫描件上传科研系统同时科研处。

4)专利(含软著)主要完成人除填写统计表之外,还需提供专利(含软著)的详细信息(见附件4专利和转件著作权模板)。

2.统计报表中的个人科研考核分由各单位依据学校人事处有关文件自行进行核算,科研奖励金额由各单位依据《黄冈师范学院奖励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黄师政发〔20242 号)计算,2023年及以前的成果按《黄冈师范学院科研奖励办法》(科技[2018] 1号)文件计算处负责核查。科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3.各学院、各部门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顺利、准确完成。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登记、汇总工作,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将核算结果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4各单位2024年XX学院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2024年XX学院科研项目统计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以及公示情况截图材料,需经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成果统计汇总表,需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241125日前送交到科处,电子版发至keji@hgnu.edu.cn

5为做好教学学院目标考核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一并填写2024年XX学院目标考核(科研部分)得分统计表》见附件3),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长审核、签字,于20241210日前送交到科处,电子版发至keji@hgnu.edu.cn

6各单位报送的汇总表内容应完整、格式应统一,不按要求填写的汇总表科研处不予接收。

7.其他未尽事项,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丹(成果)0713-8833836

 李享(项目)0713-8621626


2024115

附件:1. 2024年XX学院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xlsx

 2. 2024年XX学院科研项目统计汇总表.xls

 3. 2024年XX学院目标考核(科研部分)得分统计表.xlsx

 4.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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