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与资金审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与资金审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社科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现将本次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及内容
2020年—2024年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立结项情况、研究成果、成果转化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二、数据填报
各单位请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和资金专项清理审查表(表1)和项目成果登记表(表2),各单位汇总审核后于7月5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厚德楼305办公室(科研处项目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ixiang@hgnu.edu.cn
三、填写说明
1.项目清单已包含课题名称、负责人、项目类型、立项号等信息,各单位可以作参考。
2.请依据项目立项书、结项书及其他佐证材料准确填写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和资金专项清理审查表(表1)中的项目期限、研究成果名称,成果转化情况、是否结项,结项时间、项目经费总额,经费已执行金额等信息。
3.项目成果登记表(表2)包含发表论文、专著出版、获上级批示或采纳情况及其他产出成果情况,请按照项目产出成果据实填写。
4.批示或采纳只统计地厅级以上情况,需填写具体情况,如如“X 年 X 月 X 日,某研究成果获得某省委/市委/省XX厅领导肯定批示”,或“X 年 X 月 X 日,某研究成果被省发改委/XX市政府采纳”。
5.项目成果登记表(表2)中其他成果包含研究报告和视频两个类型,如有视频成果请一并报送。
6.如有依托项目举办研讨会情况,请将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程等信息)单独报送我处。
7.无故不参加本次清查的,项目将予以中止并追回项目资金。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13-8621626。
科研处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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