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申报通知内容以及省规办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申报内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1报。
5.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审核,审核完毕后由各单位集中提交至我处,不接受个人报送。我处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及安排
1.申请书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lixiang@hgnu.edu.cn 。
5. 所有申报材料请在7月17日前报送至厚德楼305办公室项目科。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6年7月13日
附件:
2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3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