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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4 文章来源:科学研究处、社会服务办公室 文章来源:2026-08-01

校内各单位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已发布,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指导性项目研究周期为3除指导性项目外,按照重点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万元/项。

(二)专项任务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研究周期为2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申请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拥有较为充分的研究基础,课题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少于3名,不超过9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简洁,全校申报指标共计40项,其中青年项目20。专项任务项目应对照选题指南拟定项目名称,每类全校限报5项。其中,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限专职辅导员申报2026年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更新过个人信息。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限专职思政课教师申报2025年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更新过个人信息。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相关厅局项目计划资助者,不重复申报;已申报2026年度国家级、省部级和相关厅局项目且后续获批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2.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社科研究项目尚未结者,不申报新项目;近年被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教育厅各类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项目有较大关联的课题,须详细说明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教学学院青年项目申报占比不得低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总数的50%。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须根据项目所属学科依托具体学院申报。各单位须在94日前将申报人的论证活页及申报汇总排序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科研处。如申报总数超过指标数,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对评审结果公示。各单位根据公示结果通知申报人在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在湖北高校思政网社科研究专栏完成账号注册后https://rwsk.e21.cn/10001/login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人员无需注册)2026912前完成线上申报。

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一律不得申报,确保申报内容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无意识形态问题。

(二)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须满足上文申报条件,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高校辅导员研究两类专项项目在94日前提交申报活页和申报汇总排序表至科研处,由科研处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评审并在科研处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2026912前完成线上申报。

(三)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知识产权争议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申请书论证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信息。各高校要做好未结项课题清理和规范管理加大对青年教师申报项目的支持力度,从严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切实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四)项目申报期间同步开展专家库成员遴选,入库专家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扎实的学术功底,具备正高级职称,年龄在65周岁以下,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技术,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经历。入库专家在系统注册界面按提示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后,由学校审核推荐

 

附件1 专项任务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 湖北省教育厅2026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和专项项目汇总排序表.xlsx

   


 

 

                      科研处

                                             20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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