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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浏览量:12 文章来源:科学研究处、社会服务办公室 文章来源:2026-11-02

校内各单位: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增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转发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学术标准

    1.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负责人;

   (5)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且在岗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二、推荐要求

本次推荐以教育学科专家为主,每单位限报5人。

(一)专家推荐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逐级审核推荐方式。

    (二)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按照程序审核专家资格,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

(三)专家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对于信息提交不全、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推荐方式及时间

申请人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审批表,提交二级学院审核。各单位在11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审批表集中提交至科研处项目科,各单位还需填报单位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lixiang@hgnu.edu.cn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厚德楼305办公室。

   

附件1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审批表.doc

附件2 单位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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