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黄冈市第十一届(2020-2022 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黄冈市第十一届(2020-2022 年度)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14 号)文件要求,黄冈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黄冈市第十一届 (2020-2022 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申报本届社科成果奖的作品,必须是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普及读物、译著、学术资料整理、工具书等),或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且有相关证明文件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人范围
申报人应为人事关系在黄冈市人员或与黄冈市教学科研单位签有一年及以上人事聘用协议的市外学者(研究成果内容与黄冈相关的可不限),且为所申报成果的著作者。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应由第一作者申报,申报参评者不是第一作者的,必须征得第一作者同意。在职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三、申报资料提交
1.《黄冈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以“姓名+成果名称”命名,纸质版提交一式两份。
2.著作类需提交3份原件,论文类、研究报告需提交1份原件和10份复印件(其中1份保留作者姓名,9份隐去作者姓名)。论文原件经社科联审核后退还,著作原件待评审结束后退还。
3.《第十一届黄冈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纸质版盖章后提交一份。
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28日前报送以上材料。
附件2 第十一届黄冈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3年3月27日